耐克申请刘翔商标遭拒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早在飞人“刘翔”3岁时,他的名字就已经被上海一家公司注册成了商标。现今,在刘翔成为家喻户晓的体育明星之时,耐克公司想将刘翔亲笔签名的“刘翔”商标申请注册,被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驳回。因此耐克公司将商评委诉至法院。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昨天的法庭上,商评委称,早在1986年7月3日,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就向商评委申请注册“刘翔牌”商标,申请注册的种类为服装类,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17年。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的商标由“刘翔牌”汉字及鹰图形构成。商评委认为,耐克公司申请注册“刘翔”商标,易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两者之间有关联,而且二者均使用于服装类商品,所以驳回了耐克公司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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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1-28 点击:1235 <<< 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