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企业商标管理意见 注册途径企业可选
为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更有效实施商标战略,山东省日前出台《山东省企业商标管理指导意见》,除明确商标的注册流程,使用、管理、保护相关细则外,突出针对当前企业在商标使用中容易出现缺漏、导致纠纷的方面给予了明确指导。
据统计,目前山东省有出口业务的企业有2万多家,按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注册一件商标这个口径统计,却只有1.28万件国外注册商标,很多企业在国外没有注册商标。《意见》给出具体注册途径:有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及逐一国家注册两种选择,企业可根据注册国家的要求、国内商标的注册情况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注册途径。
商标使用中细节之处不容忽视,如企业开发新产品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将商品名称与注册商标在商品包装上同时使用,避免消费者将该商标误认为商品名称,导致该注册商标淡化为商品的通用名称,以后无法制止他人正当使用。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用将可能被他人申请撤销,如何避免?《意见》支招:企业暂未在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可以通过商标许可、生产小包装产品等形式予以使用,并通过产品画册和企业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赵小菊)
来源: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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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12 点击:1171 <<< 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