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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百度230万美元收购商标

    来源:新浪财经

    千百度(01028.HK)宣布,收购美国服装品牌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注册之有关“BADGLEY MISCHKA”及“MARK &JAMES”之若干商标及标志,总代价230万美元,将以内部资源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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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与“商标意识”

    来源:温州日报瓯网

    颜崇丞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突破千万大关,累计商标注册量689.2万件,居世界第一。但是,笔者近来发现在周边,一些小微企业主的商标意识却十分淡薄,有的甚至认为,注册商标是规模企业的事,与他们小微企业没有多大关系。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论是什么产品,只要你想走向市场、占有市场,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好收益,同样需要创品牌,创名牌,同样需要有包装、需要有商标。

    如今,许多人在产品选择上,已不再满足那些地摊货便宜货,越来越“挑剔”,越来越注重选择有市场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好的产品。那么,如何才能唤醒我们小微企业老板的“商标意识”呢?笔者以为,我们应该在三个方面有所作为:

    首先,要通过宣传和培训,让那些刚刚创办企业的小老板尽快了解商标知识。在创业初始阶段,相关部门可采取举办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向企业和企业老板宣传和灌输产品注册商标的意义、价值、作用、好处以及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如何正确使用商标等方面的知识,让他们对注册商标有一个初步的概念性认识。

    其次,要通过考察和学习,让企业老板不断增强商标意识。在他们对注册商标有了初步概念的基础上,可趁热打铁,适时组织他们循着一些成功企业品牌发展的足迹,到他们的生产基地、园区去实地考察、实地学习、实地感受,让那些成功企业的商标运作人现身说法,进而,引导他们将这些成功品牌产品与自己创造和生产的产品在成本、价格、收益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用鲜活的事例、悬殊的价格、巨大的效益反差来激发和增强他们的商标意识。

    再次,要通过服务和扶持,让小微企业老板积极主动注册商标。他们商标意识增强后,要想走商标品牌之路,就必须首先走企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和规范化发展之路。要做到这一点,政府部门就要对那些具有经营头脑和发展带动力的老板以及那些具有发展潜力、市场开发前景可观的名、优、特、新产品,在政策、资金、信贷、规划、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对那些条件成熟、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则应在商标谋划、商标设计、商标名称、商标注册申报和认定以及保护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全过程的指导与服务,以帮助他们尽快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

    颜崇丞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突破千万大关,累计商标注册量689.2万件,居世界第一。但是,笔者近来发现在周边,一些小微企业主的商标意识却十分淡薄,有的甚至认为,注册商标是规模企业的事,与他们小微企业没有多大关系。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论是什么产品,只要你想走向市场、占有市场,并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好收益,同样需要创品牌,创名牌,同样需要有包装、需要有商标。

    如今,许多人在产品选择上,已不再满足那些地摊货便宜货,越来越“挑剔”,越来越注重选择有市场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好的产品。那么,如何才能唤醒我们小微企业老板的“商标意识”呢?笔者以为,我们应该在三个方面有所作为:

    首先,要通过宣传和培训,让那些刚刚创办企业的小老板尽快了解商标知识。在创业初始阶段,相关部门可采取举办讲座、专题培训等方式,向企业和企业老板宣传和灌输产品注册商标的意义、价值、作用、好处以及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如何正确使用商标等方面的知识,让他们对注册商标有一个初步的概念性认识。

    其次,要通过考察和学习,让企业老板不断增强商标意识。在他们对注册商标有了初步概念的基础上,可趁热打铁,适时组织他们循着一些成功企业品牌发展的足迹,到他们的生产基地、园区去实地考察、实地学习、实地感受,让那些成功企业的商标运作人现身说法,进而,引导他们将这些成功品牌产品与自己创造和生产的产品在成本、价格、收益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用鲜活的事例、悬殊的价格、巨大的效益反差来激发和增强他们的商标意识。

    再次,要通过服务和扶持,让小微企业老板积极主动注册商标。他们商标意识增强后,要想走商标品牌之路,就必须首先走企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和规范化发展之路。要做到这一点,政府部门就要对那些具有经营头脑和发展带动力的老板以及那些具有发展潜力、市场开发前景可观的名、优、特、新产品,在政策、资金、信贷、规划、用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对那些条件成熟、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则应在商标谋划、商标设计、商标名称、商标注册申报和认定以及保护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全过程的指导与服务,以帮助他们尽快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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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ANN将启动商标信息交换机构

      新华网洛杉矶2月14日电(记者郭爽)国际互联网名称和编号分配公司(ICANN)首席执行官法迪·谢哈德13日晚在洛杉矶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该公司将于3月启动首个全球商标信息交换机构,为自创顶级域名时代做好准备。

      谢哈德说:“ICANN正实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个商标保护项目。商标信息交换机构是世界上第一个全球性的商标交换机构,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该公司目前正与IBM公司合作,准备在3月启动这一机构。届时,商标信息交换机构将会自动检测IP地址和域名。

      互联网域名相当于网络空间的门牌号。目前,互联网顶级域名后缀有22个,包括常用的“.com”、“.net”和“.org”等。ICANN于2011年6月宣布开放通用顶级域名,顶级域名后缀数量将大幅扩容。

      互联网在迎来自创顶级域名时代的同时,也面临如商标侵权、网络诈骗和品牌成本增加等风险。为此,ICANN决定启用商标信息交换机构来保护商标。所有新通用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都必须使用商标信息交换机构的数据,确保至少在域名注册开始的90天内,一系列强制性商标权保护机制会被应用到所有新域名注册。

      桑茫粒危问且桓龇怯利性国际组织,负责全球互联网域名系统、根服务器系统、IP地址资源的协调、管理与分配。每次的ICANN会议都是事关全球互联网根本问题的重要国际会议。第46届ICANN会议将于今年4月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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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苹果巴西iPhone商标案败诉

      新浪财经讯 北京时间2月15日上午消息 据英国广播公司报道,巴西监管部门已裁决,苹果在巴西不能享受iPhone商标独家使用权。苹果已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

      巴西本土公司Gradiente Eletronica在2000年便申请了iPhone的使用权,比苹果提早申请了六年。苹果仍可继续在巴西出售iPhone品牌的手机,但这裁决意味着Gradiente可以在巴西申请iPhone的独家使用权,并把苹果赶出巴西。

      工业产权协会表示,这一裁决仅适用于手机,苹果在服装、软件与出版业仍可以拥有iPhone商标的独家使用权。

      Gradiente Eletronica目前在巴西出售一款名为iPhone Neo One手机,售价为599雷亚尔(304美元)。

      Gradiente董事长曾表示,“我们愿意展开任何对话,我们并不激进。”

      苹果手机外包生产商富士康目前在巴西设有生产iPhones与iPads的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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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佛山市陶瓷行业优势逐渐强化

    南方日报
      行业动向

      进入2013年,佛山陶瓷行业仅在元旦过后就迎来了好消息。佛山市工商局在1月7日正式对外公布,“佛山陶瓷”集体商标已注册成功,成为继“张槎针织”、“澜石不锈钢”后的第三件集体商标。从2005年首次正式提出申请注册开始,历经了两次被驳回的痛苦,如今“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终于尘埃落定。有分析指出,集体商标的申请成功不仅能强化佛山陶瓷行业的产业优势,还在佛山的陶瓷行业在维护品牌上有更重要的作用。

      申请之路曲折而漫长

      据了解,早在2003年,佛山就提出要创建“佛山陶瓷”这一区域品牌,2005年年初,佛山市有关部门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佛山陶瓷”商标。后来因为佛山多个行业协会进行了整合,申请工作也暂停了一段时间。

      但佛山的陶瓷企业并没有失去对于行业整体品牌的追求。在首次申请半途夭折后,2006年,佛山陶瓷行业协会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佛山陶瓷”集体商标。但这一次的申请却没能得到积极的回应。2007年底,国家工商总局正式驳回“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的申请,原因是商标局认为“佛山作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地名,‘佛山陶瓷’所报商品的品质与佛山自然因素、人文因素无必然联系,不符合作为集体标志的注册条件”。而在此次申请之后,由于资金方面的原因,佛山陶瓷行业协会再向上申请的计划又被搁置。

      “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申请重启,时间已经到了2009年。佛山陶瓷行业协会通过商标代理再一次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集体商标的申请。此次的申请仍没有得到支持。尽管协会等与国家工商总局进行沟通,但工商总局仍认为佛山作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地名不能申请集体商标,且其英文CHINA字样与“中国”意思重全,申请再度未能通过。

      时间一拖就是三年。直至去年,行业协会第三次将“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的申请递到了国家工商总局。而此次得到的结果与前两次截然不同,“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使得“佛山陶瓷”成为继“张槎针织”、“澜石不锈钢”后佛山的第三件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强化行业优势

      “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缘于佛山陶瓷长期发展积累的产业优势。”在回应集体商标注册成功时,佛山市工商局相关人士如此表示。

      作为集体商标而言,之所以屡败屡申,是与目前佛山陶瓷行业发展密不可分的。早在去年底,“佛山陶瓷”集体商标申请仍未落定的时候,在佛山陶瓷行业协会、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及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陶瓷行业商标品牌保护研讨会”公布了针对佛山陶瓷品牌商标侵权的调研报告。

      报告指出,目前对佛山陶瓷商标品牌的侵权情况严重,越是知名的企业,被侵权的现象就越严重。而当时,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副会长黄希然就指出,通过申请“佛山陶瓷”区域品牌集体商标将能对维护佛山陶瓷品牌有较大的帮助。

      而此次集体商标申请成功,无疑对于提升行业整体的优势与竞争力有极大的帮助。有陶企负责人认为,企业品牌与集体商标之间是一种相互共生的关系,集体商标的注册成功体现了佛山陶瓷企业品牌的强大实力,而也将带动企业品牌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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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届“中国商标金奖”揭晓

    来源:铜都晨刊
    新华社成都9月6日电(记者张晓松、黄毅)作为第四届中国商标节系列活动之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人6日在成都向首届“中国商标金奖”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

      本届“中国商标金奖”共设“商标创新奖”7名、“商标运用奖”7名、“商标保护奖”6名。

      “中国商标金奖”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设立,以表彰我国在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颁奖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工商总局负责组织推荐拟获奖名单,并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定后共同进行表彰。

      第四届商标节由中华商标协会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主题是“商标引领发展,创新美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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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商标侵权还需立法持续发力

    来源: 正义网-检察日报(北京)
    很多人在玩“微信”摇一摇,但你可能不知道,有一种“微信”不能摇,可以吃。这不是魔幻现实主义的描写,因为“微信”商标已经被多家公司抢注,相关商品有食品、饮料、文具等。不过,恶意抢注商标的生意似乎不会持续太久了,因为法网正在织密。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首次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在2012年12月27日的分组审议中,如何打击恶意抢注商标等侵权行为、驰名商标是否该进行特殊保护等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也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关注的重点。

    商标法修正,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是重点

    现行商标法实施以来,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注册量分别为1054万件、71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已达609万件,均居世界第一。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现行商标法有的内容已难以适应实践需要,因此有必要进行修改。

    受国务院委托,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对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是商标法修改的重点。草案增加规定,故意为侵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分组审议中,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建议将伪造、擅自制造与其他商标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与销售此类商标标识行为都纳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草案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权赔偿额,规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或者商标许可使用费的1倍至3倍确定赔偿数额;法定赔偿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审议意见中指出,考虑到10多年来的经济发展和通胀等因素,100万元的赔偿力度可能还不及2001年50万元,建议进一步提高法定赔偿额上限。

    为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草案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账簿、资料的,法院可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侵权赔偿数额。这一规定,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可。

    商标恶意抢注情形还有很多,防止“傍名牌”应拓展视野商标恶意抢注、“傍名牌”等问题近年来日益多发,各界一直呼吁加强立法。为防止商标恶意抢注,草案规定,“与他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商标存在,而将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不予注册。草案还规定禁止将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字号,防止“傍名牌”。

    在27日下午的分组审议中,南振中委员认为,“傍名牌”现象不仅存在于企业字号,还存在于网络域名、网站名称,建议在“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之后增加“网络域名和网站名称”。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也建议增加网络环境下商标权保护的规定。

    李连宁委员希望重视姓名权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他说,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即用他人的姓名特别是名人的姓名进行商标注册,从中牟取巨额利益。姓名被注册以后,尽管现在商标法也有一些救济措施,但要打官司,被侵权人时间和精力上都是耗不起的。他建议在商标注册程序上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完善对姓名权使用情况的审核,在公示方式上作一些拓展。

    驰名商标是否应特殊保护存争议

    驰名商标乱象也困扰着正常的市场秩序。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草案有关内容时,对于驰名商标是否需要特殊保护存在争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对草案作说明时表示,驰名商标制度的本意是在发生商标争议时,对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提供特殊保护。草案明确对驰名商标实行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驰名商标认定是对事实的确认,应仅对争议的案件有效。但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一些驰名商标所有人借此大肆宣传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得到国家承认,误导了消费者。为此,草案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分组审议中,石秀诗委员说,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在会前的初步审议中,对驰名商标的有关条款存在不同认识,一种意见建议不再规定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另一种意见认为,驰名商标保护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也是我国参加的世贸组织的规定,应该保留。





    贺铿委员不赞成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他认为,商标驰名不驰名,是在社会上由商品使用者认定的。驰名商标只能是一个法律概念,如果商标受到侵权就要通过法律来保护,而不是由工商局认定、保护。

    此外,草案还重新构架商标注册异议制度,规定将商标异议主体由“任何人”改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南振中委员认为,规定弱化了社会公众对注册商标行为的监督,建议规定“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社会公众对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目前,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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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侵权赔偿额拟提至100万元

      恶意注册商标、商标注册程序繁琐、商标确权时间过长、商标侵权未能有效遏制。现行商标法于1983年实施,随着经济发展,不适应实践需要的地方日益凸显。修改现行商标法,正当其时。

      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首次审议商标法修正案(草案)。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介绍,现行商标法实施以来,对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2年上半年,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1054万件、有效注册商标609万件,位居世界第一。首次修改从“方便申请人注册” 、“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等三个方面着手,看点纷呈。

      第一,增加“抢注条款”,防驰名商标被抢注。修正案(草案)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周伯华介绍,无论驰名商标是否已注册,它的所有人均可在一定范围内禁止他人注册、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第二,侵权赔偿额提至100万元。实践中,权利人维权成本高,经常得不偿失。修正案(草案)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在上述三种依据都无法查清的情况下,修正案(草案)规定,法院可以酌情决定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了100万元。

      第三,为破解商标被侵权人“举证难”,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实践中商标所有人,一旦发现商标被侵权,由于举证困难,往往获得的损害赔偿少得可怜。为了破解这一难题,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引入举证责任倒置。人民法院为了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的情况下,如果证明侵权金额的账簿、资料主要在侵权人手里,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上述账簿和资料。如果侵权人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和资料,法院有权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证据直接判定赔偿数额。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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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商标“傍名人” 跳水王子“田亮”被抢注

    
      近日媒体报道称,江苏有企业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跳水王子“田亮”商标,马三立段子《逗你玩》也被天津一市民申请注册商标。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获悉,利用名人效应被抢注的现象这些年越来越多,这反映了人们商标意识的觉醒,但申请注册并不表示一定会被批准。

      江苏丹阳市一家皮鞋附件厂申请注册“田亮”商标,申请注册为第25类(07)鞋类和25类(01)服装的商标。由于我国现行的《商标法》推行申请在先的认定原则,因此这家皮鞋附件厂明显已经占据了注册先机。

      对于“田亮”被抢注,业内人士介绍,该厂虽然已经占据了注册先机,但“田亮”商标尚未初审公告,公告之后也还有异议期,田亮还有多次机会以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著名运动员身份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抢注行为最后拿不到商标注册证的可能性很大。

      国家工商总局宣传中心的蔡先生说,申请完商标并不代表该项商标就能合法使用。在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后,他们还将通过初审、公告、异议期三个阶段对该商标进行审查,一旦发现其有悖于商标法,或者出现重名等情况,商标局将不予以批准。

      蔡先生同时表示,尽管这位申请人有利用名人效应的嫌疑,但这一点并不违反商标法,如果经过将近一年半的审核后,该商标不存在任何问题,商标局将批准注册。

      业内人士称,傍名人的注册现象反映了人们商标意识的觉醒,但是商标注册不应都是围着名人转,应该围绕打造和保护品牌,而非为注册而注册。
     

    稿源: 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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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园老农”告“老农果园”侵犯商标权 索赔十万元

    来源:中广网  作者:孙莹

      中广网北京3月6日消息(记者孙莹)喜欢吃坚果的消费者对接下来的报道要格外关注了,“果园老农”告“老农果园”侵犯商标权、索赔十万元的官司在北京丰台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方强调,被告正是利用消费者对“果园老农”的品牌认同混淆。

      原告金果园老农公司向法庭举证,在果肉、话梅、加工过的花生、坚果仁、开心果等29类商品上注册了“果园老农”中英文商标、“果园老农”图文商标和老农头像图文商标。而被告金良平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与原告相同和类似的商品上突出使用近似的“老农果园”商标。

      原告金果园老农公司代理律师:被告一突出使用的商标同样由汉字、英文及图组成,其中“老农果园”与“果园老农”仅仅是将“果园”与“老农”前后位置颠倒,含义并无变化。虽然卡通农夫形象有一定的差距,但是给消费者传达的品牌信息是一致的,极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

      原告特别指出,坚果属于快速消费品,消费者在购买时注意力比购买耐用品时要弱,被告近似的商标及包装,很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同样数量的坚果,售价明显低于原告,扰乱了原告的价格体系。而被告方却强调自己请专人设计的商标正在申请过程中,没有侵权故意。

      被告金良平公司:也不是主观故意侵权的,产品销售渠道不一样,互不影响。

      被告金良平公司旗下三个品牌,“金良平”“良味”“老农果园”。

      审判长:被告,你的营业额,以2012年为例,大概多少?

      被告金良平公司:总营业额2000万。

      原告举证证明,被告三个品牌2000万的营业额不及“果园老农”净利润的一半,使用“老农果园”商标侵权目的明显。

      原告金果园老农公司代理律师:2012年的营业收入是4.1亿,综合收益总额是4000万。证明目的是,原告的“果园老农”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原告还请求法院判令销售“老农果园”的全全食超市承担连带责任,对此,超市代理人非常不满,强调自己进货渠道合法,对商标侵权毫不知情。

      全全食超市:北京N多个大、中、小不同的超市,还有一些乡下小卖部都违反了您的权利,您最好全一并带上,最主要的是你要告诉新发地中央批发市场不要批发他生产的商品,不要光告我们一个人。你无非就是取到了超市所提供的一些票据,如果是我造的、假的,所有的责任我承担,不是假的,不是我制造的,我有合理的进货渠道,所有的责任我是不承担的。

      同样的商品,因为外包装不同、品牌不同,身价有着显著的差距,这也是名牌屡屡陷入商标权诉讼的原因。而“货真价实、物美价廉”是普通消费者选择的标准,也是一个品牌持久生存之本。与其仿冒,还不如精心打造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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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的副总裁袁利群建议:加强民族品牌商标权保护

    来源:财经网

      近年来,不法商家针对大品牌商标侵权案件呈多发趋势,蔓延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对“中国制造”的民族品牌美誉度也造成“侵蚀”。

      对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董事、高级副总裁袁利群建议,强化商标权保护意识、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加重侵权处罚力度,促进民族品牌在海内外市场更好地拓展。

      据了解,袁利群关于加强民族品牌商标权保护的建议,主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对品牌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第一,在酌定赔偿的情形下,提高赔偿金标准;第二,加强海关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第三,明确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刑案的证据规则;第四,加强对“高度仿冒”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第五,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资源投入,加强行政执法及审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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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商标要为企业发展服务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田甜

      本报北京3月5日电(记者 田甜)今天下午,湖南代表团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代表们在会上抢着发言,气氛热烈。

      提高不做产品商标的持有成本

      胡建文代表建议,在商标管理过程中,提高不做产品、不做市场的商标的持有成本。他说,现在新企业想要选一个好的商标非常难,很多好的商标已经被注册,但是却没有在实际的产品上使用,造成了无形资产的浪费,影响了新企业的发展。希望有关部门关注这个问题,让好的商标能真正地为企业发展服务。

      降低零售业税负

      “税负过重制约了零售业的发展。”谢子龙代表呼吁降低零售业税负。他说,零售业税负过重,实际上推高了家庭的消费支出。现在人工成本持续增加,零售企业的后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消费品的稳定供应都将受到影响。应借鉴国外经验,调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并把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扩大到与零售业相关的房屋租售、物业服务、建筑业等行业,从而惠及零售业,也惠及广大老百姓。

      尽快制定《反浪费法》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浪费问题,还是应该从法律层面予以约束。”陈代富代表建议,尽快制定《反浪费法》。他说,我国人口多,资源少,尤其是人均资源少。但是国人没有危机感、紧迫感,节约意识并不强,特别是在餐饮业和工业生产中,浪费非常严重。要杜绝浪费现象,加强教育是一方面,但是建立制度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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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加大商标保有的成本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北京讯 3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到湖南团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胡建文建议,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加强商标管理。

      “有的企业只管做商标,商标很响但实业不怎么样。”胡建文指出,现在存在着“商标响实业少”或占着商标不开发的现象。

      胡建文指出,这些年国家商标战略取得巨大成功,在国家工商总局推动下,我国出现了一大批知名品牌,一大批名符其实的驰名商标。商标正成为企业的第一大无形资产,这一点作为做企业的人非常感谢。

      胡建文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加大商标保有的成本,“现在很多地方,商标好的品牌名称,在商标注册上占据位置,而在实体经济上不见踪影,这是无形资产的极大浪费,影响了我国好品牌好企业的出现。”

      记者周华平杨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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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77个帽子赔本5万 侵犯商标专用权赔钱还被罚款

      浙江在线03月06日讯最近,乐清某摩配厂老总卢某很郁闷,去年他在淘宝网上出售自家生产的77个遮阳帽,营业额还不到2000元,却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先被乐清市工商局处以罚款5000元,后又被乐清法院判决赔偿45000元。

      卢某于1990年成立了某摩配厂,主要经营摩托车头盔、防紫外线遮阳帽等。2009年7月,该摩配厂申请注册“铁面人+TIEMIANREN”商标,但没能获准注册。2010年5月,该摩配厂组织生产了使用“铁面人”字样的遮阳帽,后销售遗留70多件存留仓库。去年3月20日,卢某将遗留的遮阳帽放到自己开的淘宝网店上出售。

      去年5月,苏州某公司发现该淘宝网店销售铁面人遮阳帽,而该公司是“铁面人”商标专用权人,遂向乐清市工商局举报,并向乐清法院提起侵害商标权诉讼。

      从去年3月20日至案发为止,该淘宝网店铺共销售77件,每件单价25元,合计经营额才1925元。乐清市工商局认定,某摩配厂的行为属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决定罚款5000元。乐清法院经审理最后判决,某摩配厂立即停止对苏州某公司“铁面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同时赔偿损失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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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部门教你辨别傍名牌产品 避免市民白白掏冤枉钱

    广西新闻网记者 蒙进煌 通讯员 谭英

      3月4日,南宁市工商执法人员在南宁市北大路西一里的一间仓库内,查获2404瓶涉嫌假冒的名酒。其中,30多箱二锅头白酒,其纸箱、酒瓶的包装,与消费者熟悉的北京二锅头极为相像。但执法人员仔细辨别才发现,其商标却为“京京”。在日常消费中,相信很多人对康师傅方便面、阿迪达斯的标志“adidas”、饮料雪碧等商品,都不陌生。但是在市场上,却有一些似是而非的商品名、商标,与一些知名品牌很相似,让你稍一大意就把它们当名牌而掏了冤枉钱。工商执法人员此次查获“京京”的二锅头白酒,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那么,傍名牌商品有何危害,怎样识别它?请看记者的调查采访。

      无良厂商使尽花招傍名牌

      近日,南宁的小费在一家兼营网店的鞋店买了一双阿迪达斯运动鞋,回到家里才发现鞋子上的文字是“odidos”。有小费这样遭遇的消费者不少,一些傍名牌商品,很容易让消费者看走眼。“鲜橙多多”不是“鲜橙多”,“红午”饮料不是“红牛”饮料,“旺子”雪饼也不是“旺仔”雪饼。类似很眼熟但却毫不相干的商品,让消费者看花了眼。

      据南宁市工商局商广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场上常见的像玩字眼、搞相似、模仿名牌的行为,更多的是对注册商标权的侵犯。但由于被侵犯的都是较为知名的牌子,消费者才把这些行为形象称作“傍名牌”。

      而从工商部门市场上查获的一些傍名牌商品来看,主要有几种表现:

      一是隐真示假,打“擦边球”。如对自己的商标名称印成小字体,藏在不易发现的角落;用知名商标添加一定的文字,作为自己的商品名称。这些对著名商标“动手术”的做法,在图形商标、文字商标里,都经常被不正当竞争的不良厂商所使用。

      二是用著名商标名注册为自己的商号,让消费者误以为著名商标就是该公司所有,著名产品就是该公司生产;其实,两者一点关系也没有。

      三是通过国外注册商标或公司,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是进口货。但实际上,企业的产品仍然在国内生产和销售。此外,这些商品在宣传中,还将自己装扮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外国公司和外国品牌,或宣称“由某某公司或权威机构监制”,“在国外有研发机构”等,但是与产品实质大多不相符。

      傍名牌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
      南宁市工商局商广科有关负责人说,傍名牌商品虽然不属于一个法律专有名词,但其目地无非是使消费者误以为是著名的品牌。商品生产者的这一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知名商标和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
      广西文灿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文灿认为,傍名牌行为不仅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享有对商品的知情权,‘傍名牌’商品则很容易误导消费者。”蒋文灿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傍名牌行为都是违法的。
      注意两点可辨傍名牌产品
      “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不同的注册商标受保护的力度、范围各不相同。”南宁市工商局商广科有关负责人说,如果消费者对名牌不了解,则更难辨认一些傍名牌商品是否存在“傍”的行为。有些消费者对一些商品觉得“眼熟”,便痛快地掏钱购买,而这一过程可能就已经受到了商品包装的文字、图案、色彩、外观的误导。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这些商品时要特别留心,最好能够先仔细查看产品的出产地和商标名称,认清是不是自己想购买的品牌。此外,也可以从价格上进行判断——不少傍名牌的产品都比正品便宜不少。如果消费者发现此类商品,最好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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