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注册成功后才能提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吗?
答:不一定。要根据指定国家的不同而定。
我国商标申请人在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该商标必须是在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当指定保护的国家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简称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只要该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即可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指定的国家既是“协定”成员国又属于“议定书”成员国的,自2008年9月1日起,只要该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即可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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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0-02 点击:5983 <<< 回上页